潘丹,女,1986年生,江西宜春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兼职研究员、生态经济研究所方向带头人,国家级人才,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经济学最有影响力学者(2020年),江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2020年)、江西省“新时代赣鄱先锋”突出贡献好榜样(2019年)。兼任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理事和副秘书长,江西省社联第九届理事会理事、江西生态经济学会理事、江西省首届省情研究特聘专家和江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
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主持承担科研课题3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项目2项,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1项、省级政府资助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1项,省级一般项目10余项。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China Economic Review、Ecological Economics、Journal of Asian Economics、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林业科学》、《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生态学报》等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撰写的研究报告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同志批示1次,省委书记和省长等省级领导批示12次。科研成果获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次(包括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