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杭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做出“推进杭州创建国际湿地城市,高水平打造闻名世界、引领时代、最忆江南的湿地水城”决策要求,落实《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杭美建﹝2020﹞8号)和《杭州市湿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市委办发〔2021〕45号)等关于湿地立法的任务,生态治理研究所陈真亮副教授团队受托起草《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并开展一系列立法调研工作。
杭州市林水局负责牵头成立由局相关处室和单位、陈真亮副教授团队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小组。在7-8月期间,课题组团队赴钱塘区、余杭区、桐庐县、富阳区、临安区等开展立法调研,赴省林业局、市钱江新城管委会等对接立法工作,开展湿地保护现状的实地调查、座谈会,为完善条例草案夯实基础。经过实地调研后,课题组广泛征求国内环境资源立法和湿地领域专家意见、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文本和论证报告。9月初,经过八次修改,形成《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和相关立法报告。
据了解,《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将列入杭州市2021年杭州市人大立法计划。未来《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杭州市湿地保护与管理,维护湿地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推进杭州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