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转型期中国行政法的变迁与地方法治"学术研讨会暨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杭州召开。本次年会由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承办、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省内外的近200名专家学者参会。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生态治理研究所所长陈真亮教授应邀参会,并被增选为常务理事。
大会分开幕式、换届大会、主旨报告、三个专题研讨、闭幕式五个环节。在第二个专题“行政复议权集中配置的组织法课题及其展开”研讨环节,陈真亮教授担任与谈人,认为报告的论文在理论建构、研究方法和对策观点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解释力和建构力。学界关于该主题的研究较少,说明该主题具有前瞻性并且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待进一步加强学界和实务界的沟通协调、系统研究。陈真亮教授还结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浙江省全面建成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宁波司法局在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等实践,认为要坚持奥卡姆剃刀原理,即“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可以在相关现有组织机构上叠加相关复议的组织法功能和程序制度设计,而且要密切关注省级、设区市的实施性立法、创制性立法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将地方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复议组织法治创新和经验提取公因式,总结提炼上升为未来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当中的正式制度,通过救济法规范体系和程序正当来强化组织实体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另外,陈真亮教授建议报告的文章注重行政实体法探讨之外,还要加强行政程序法议题的叠加考量分析,后续修改完善要兼顾国家法治、地方法治、实体法治、程序法治、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