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凡斌执行院长在全省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座谈会上发言在《浙江日报》发表
发布日期:2022-11-02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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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首席专家,国家级人才孔凡斌教授在全省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理论座谈会上的发言在《浙江日报》发表,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这一重要论述,从生态维度上科学回答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本质要求和使命任务,丰富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纲领。在新征程上,必须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最根本的问题。共生关系是自然界生物之间相互关系的高度发展。基于对自然界共生关系的普遍性、多样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人们将生态学共生理论运用到人与自然关系理论和实践探索,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价值理念,确认人与自然具有和谐共生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生态维度上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内涵,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的新发展,是中国独立选择的绿色发展道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论,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指导。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现代化是目的和结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条件和前提,是继承和发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显著区别于西方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生态环境利益,增进人民生态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任务和本质要求。努力建成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
担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使命任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改革,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能力建设,完善监测监控技术体系,强化监测监控质量管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创新,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立足能源资源禀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着力构建高质量的低碳工业体系和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推进交通运输体系低碳转型、农林牧渔低碳发展以及建筑全过程绿色化,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战略,完善政策法规和统计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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