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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亮教授参加《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论证会和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评选会

发布日期:2025-07-16    作者:     来源:     点击:

7月15日,为做好浙江省《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论证和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在杭州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及评选会。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生态治理研究所所长陈真亮教授应邀参会。参加此次论证会及评选会的还有浙江省环科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浙江省林科院生态与碳汇研究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等专家。

《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着力解决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短板问题,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的实践样本,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会专家就如何完善和规范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职责分工、案件分类管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相关工作程序及衔接机制等,以及如何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对该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征求意见反馈内容进行逐条研究。

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评选工作。与会专家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媒体宣传、案件效果等角度,对全省各地级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报送的案例进行打分和讨论,最终评选出若干具有一定代表性、首创性的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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