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办、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碳中和研究院、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承办、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英国)北京代表处、北京环助律师事务协助支持的“林业碳汇法律政策研讨会”成功在线举办。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生态文明研究院与碳中和研究院院长沈满洪教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徐华清主任、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Dimitri de Boer)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王灿发教授出席开幕式并分别致辞,开幕式由浙江农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处长王成军教授主持。
沈满洪对各位领导、嘉宾的参会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他指出林业碳汇在碳中和当中具有独特的作用,森林碳汇、林业碳汇虽然能够解决掉的温室气体是有限的,但是它的功能是非常强大的。在碳中和的过程当中,发挥林业碳汇的作用需要法律政策的保障和支持,现在林业碳汇法律政策的研究总体上讲还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尤其是高质量的研究还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因此,要抢抓机遇,深入的推进林业碳汇法律问题的研究、政策问题的研究,为国家、全球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徐华清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4月2号在首都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新的发展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下大气力推动绿色发展,以努力引领世界的发展潮流。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徐主任认为本次会议从法律法规层面对于更好的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具有的重要意义,是落实习总书记双碳目标的一个具体的行为体现。
龙迪先生(Dimitri de Boer)在致辞中表示,目前世界上还处于一个非常严重毁林的阶段,谈不上林业增汇的问题,所以我们可能从法律的角度,首先要考虑怎样遏制毁林,同时可以开始考虑怎样增林增汇或者是考虑到什么样的森林是最佳的。林业保护,尤其是森林的保护已经形成了国际上的一些共识,尤其是欧盟现阶段对森林的保护非常重视,并提出了林业碳汇研究应该具有国际视角。
王灿发教授在致辞中指出,社会上对林业碳汇及其交易存在许多误区,不知道森林碳汇与林业碳汇的区别。林业碳汇交易非常复杂,要通过项目设计、项目审定、项目备案、项目实施、项目监测、减排量核证及其备案签发等一整套的流程,不是轻而易举的就能取得可交易的林业碳汇。他表示通过专家学者们的讲解和探讨,将会使大家对林业碳汇在实现我国双碳目标中的作用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及其交易有更清晰的了解,对林业碳汇的政策和法律健全完善的路径有更加可行的建议。
主题演讲环节由王灿发主持,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碳中和研究院执行院长孔凡斌教授作了《森林碳中和使命与林业碳中和政策创新》的主题演讲、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田丹宇博士作了《碳汇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的主题演讲、杭州市临安区公证处陶靖主任作了《数字公证助力碳标签的探索》的主题演讲。
专题讨论环节分别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田丹宇博士和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张永亮教授主持。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姜双林教授、北京林业大学杨朝霞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陈娟丽副教授、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王宏巍副教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国强律师、福建顺昌法院环资庭张夏兰庭长、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高级实验师周宇峰、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施拥军教授先后作了主题发言。在评议环节中,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莫张勤博士后、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李兴峰副教授、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陈真亮副教授与主旨报告人进行了交流与沟通。
会议闭幕式由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院长鲁可荣教授主持,王灿发教授发表总结致辞。鲁可荣表示,非常感谢主办方对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的信任,把这样一个非常具有时代意义、理论价值和核心应用价值的林业碳汇法律政策研讨会交由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承办。王灿对本次会议的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表示衷心感谢,祝贺本次会议圆满成功!王灿发表示,非常感谢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对本次会议给予的支持,本次会议在林业碳汇法律政策方面交流了信息,探讨了林业碳汇的技术、管理、政策、法律等诸多方面的议题,对国家未来完善林业碳汇法律政策具有重大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