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丽水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庆元举行。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姜双林教授、陈真亮教授应邀出席会议,陈真亮教授当选研究会副会长。
会议指出,丽水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既是“以生态兴托举文明兴”的优质法治产品,也是“以法治兴护航生态兴”的崭新窗口平台。它的成立是丽水市、庆元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充分展现了丽水市法学法律界的使命担当,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生态文明法治实践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也标志着丽水市法学会在研究会建设方面实现零的突破,在凝聚法学法律工作者、开辟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会议要求,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团结引领广大环境资源法学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实践,不断锻造过硬研究队伍。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建设,积极搭建开展法学研究、参与法学交流、展示学术成果的平台载体,为构建中国自主环境资源法学知识体系贡献丽水力量和浙江智慧。
期间,还举行了丽水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宣读《关于成立丽水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批复》;审议通过《丽水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我院陈真亮教授通过选举当选副会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