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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亮教授应邀参加《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专家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6-06-0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扎实推进《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提升地方立法的科学性、严谨性与实效性,6月5日上午,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共同组织的《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专家论证会在省环科院召开。省级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陈真亮教授作为特邀专家参会,围绕《条例》修订核心议题建言献策。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即将被吸收到新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典》并作废失效,这一重大立法变革对地方配套立法的衔接性、前瞻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论证会上,陈真亮教授紧扣这一环境法典编纂和体系化背景,从立法体系协同视角切入,深入剖析了《条例》修订需回应的关键命题:既要保障与上位法及同级省人大其他立法的逻辑自洽,又要精准适配浙江海洋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陈真亮教授结合前期调研与专业研究,围绕《条例》修订的核心维度逐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在立法技术方面,针对《条例》名称优化、立法目的凝练、体例结构调整、适用及调整范围界定等基础性问题,提出“以生态优先为导向优化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制度体系”等建议,强化法典思维、体系思维的运用,条文排序逻辑与立法语言的明确性、严谨性。在特色制度及创新方面,聚焦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构建、跨湾区保护、治理效能提升等实践痛点,主张建立海洋生态补偿的动态评估与反馈机制、完善涉海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等,推动海洋治理模式从“分散管控”向“系统共治”“多元共治”转型。在发展导向方面,建议海洋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兼顾并重,强调将“绿色低碳发展”嵌入涉海产业规制条款,通过立法引导海洋经济向“生态友好型”升级,平衡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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