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首届钱塘生态环境法治研讨会暨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协作交流会在杭州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浙江工商大学、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长三角区域各地法院和检察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钱塘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100余位专家学者,共聚一堂研讨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与协同治理的理论前沿和法治路径。

本次会议分开幕式、论文颁奖、主题发言、专题交流、司法协作签约、闭幕式等环节。陈真亮教授主持“钱塘江流域的依法协同治理”专题交流,引导与会代表围绕流域协同治理重点难点开展交流,并认为高质量实施《生态环境法典》要科学把握好“六大关系”: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制度体系与治理效能的关系、坚持最严格法治与多中心共同治理的关系、统一法秩序与地方创新探索的关系、国内环境法与涉外环境法的关系、立法论与解释论的关系,依法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
本次会议上还取得了多项司法协作成果:杭州、宣城、黄山中院签署清凉峰流域司法协作宣言协议,聘任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宣城、黄山等浙皖八家中院共同发布《关于共同推进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协同保护的司法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