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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海洋环境专家丁德文院士发表书评评介沈满洪等《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研究》

发布日期:2022-06-30    作者:     来源:     点击:

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创新力作

——沈满洪等《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研究》评介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丁德文

沈满洪教授担任宁波大学校长期间与我有过多次深入的办学治校的交流。他不仅谋求宁波大学办学特色的海洋化,形成了各个学科均有海洋特色的局面,而且身体力行将自己的部分学术精力转向海洋生态经济学,并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学术成就。在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最终成果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专著《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研究》就是一个标志。该书于2022年5月由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受沈满洪教授之邀,为其写个书评,有机会先睹为快深感荣幸,但读懂弄通一部45万字的专著并非易事。通读下来,深感惊讶,也觉欣慰。沈满洪教授团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以“免鉴定”的成绩通过结题,并在最终成果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书稿,出版了一部充满创新性的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专著,实属不易。

一、研究内容梗概

该书以中国东海海域为研究范围、以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及公共治理机制为研究主题,由总论篇、基础篇、主体篇、评价篇和治理篇等五篇21章构成。总论篇以“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及公共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为主题,主要研究了“为何补偿”“何谓补偿”“谁来补偿”“补偿给谁”“补偿多少”“如何补偿”等基本问题;基础篇以“东海生态损害的总体评估及现有制度调查研究”为主题,主要研究东海生态损害、东海生态保护制度及海洋生态损害制度嵌入生态保护制度的可行性;主体篇以“东海生态损害的损益主体关系及补偿机理研究”为主题,主要研究东海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的宏观主体、微观主体、主体关系及其补偿意愿等;评价篇以“东海生态损害补偿标准测算及典型案例研究”为主题,主要研究东海海洋生态损害类型、海洋生态损害构成及其补偿价值评价方法并做实证检验;治理篇以“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的公共治理机制研究”为主题,主要研究了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治理的要素关系、层级关系及治理结构。

该书的前期成果发表了45篇学术论文,其中被SSCI收录4篇,一级刊物12篇,5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取得了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2项成果得到中央部委采纳,7项成果得到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其中省委书记批示2项)。因此,该专著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创新性,而且具有政策上的创新性,对于促进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主要创新观点

1.东海海洋生态治理的“制度拥挤”现象会通过共享信息、协调行动和集体决策三方面降低海洋生态保护制度绩效。在共享信息方面,制度的过分拥挤会在海洋生态治理过程中产生“九龙治海,各自为阵”的行政壁垒;在协调行动方面,制度的过分拥挤会使得各项制度存在交叉重叠甚至冲突;在集体决策方面,制度拥挤使得在海洋生态治理集体决策的过程中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造成海洋生态保护制度绩效低下。

2.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与其他海洋生态保护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替代性关系决定了该制度可以嵌入海洋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之中。通过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与海洋生态保护制度的相互关系分析表明,海洋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对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具有“制度需求”,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有效嵌入海洋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之中是可能的,而且是健全海洋生态保护制度体系的关键。

3.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可能存在“一个补偿者”补偿“一个受偿者”但更多情况是“多个补偿者”补偿“多个受偿者”。政府、企业、居民都有可能是海洋生态损害者,都可能成为“补偿者”;政府、企业、居民都有可能是海洋生态受害者,都有可能是“受偿者”。由此可以形成以横轴为“生态损害者”和以纵轴为“生态受害者”的“补偿矩阵”。

4.针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不同尺度要求形成了基于全球尺度、专家知识和单位面积价值当量因子及单项服务的海洋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方法体系。在综合考虑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成本构成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包括发展机会成本、生态损害成本及生态修复成本等在内的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成本综合核算体系,指出不同类型的海洋生态损害事件补偿标准的制定需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

5.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治理是行动者、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行动者赖以交往的行动舞台等要素构成的治理结构。在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治理中,行动者会利用自己的资源与影响力,尽力拓展各种适宜行动舞台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行动舞台的类型和数量、适宜性和行动者拓展行动舞台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治理中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内容、行为规则、信任基础和权力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不同类型的行动者,行动者之间的目标和策略,拥有的资源和影响力,在补偿治理中扮演的角色,会直接影响行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权力关系、需求关系等。

6.实现从单一的“命令-控制”型向合同契约型的市场运作和平等合作型等多元联结的多中心治理结构转变。基于现实的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治理结构存在着“条块分割、综合困难”“政府核心、群体分割”“联结方式单一、行动舞台缺乏”等差距,建议在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治理中行政体制要弱化条块、强化综合,建设政府部门间的“合作伙伴型”治理结构,以及实现“政府-社会-经济”从单一联结方式向多元联结方式转变,从而将微观层面的个体行为与中观层面的治理层级和宏观层面的治理结构融合起来。

7.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建设需要监测能力、信息能力等实施机制的保障。加强海洋生态损害监测能力建设,要推进海洋监测“多站一体”建设——做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监测站进行一体化整合;推进海洋监测“一站多能”建设——做到同一监测站要承担生态、环境、资源、气候等多项监测功能;推进海洋体系“立体监测”建设——要形成陆海、远近、海天相结合的立体化监测体系。加强海洋生态损害数据能力建设,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数据要反映海洋的真实世界,保证数据的一致性——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监测标准要一致化,保证数据的共享性——不同地区及层级的监测数据共享,保证数据的公开性——除非涉及国家安全数据均要公开。

三、若干研究特色

1.从案例分析入手上升到理论层面,在理论提炼和抽象的基础上将理论观点转化成政策建议。该书始终聚焦我国东海海域,分别就海洋生态损害的严峻现状及制度根源、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嵌入现有制度体系的可能性、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的主体关系及标准量化等做了深入的分析。案例选择具有代表性,理论抽象具有概括性,从而使得理论观点到政策建议的转化具有可操作性。

2.从制度现状分析入手系统梳理制度缺陷,明确了从制度“此岸”到达制度“彼岸”的改革和优化轨迹。该书的关键词之一是“制度”,属于生态文明制度范畴。作者娴熟地运用的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厘清了制度建设现状的“此岸”,明确了制度建设目标的“彼岸”,并刻画了制度改革完善的“路径”。而且,特别强调制度建设要达到针对不同主体的激励相容。

3.从定性分析起步进而转向定量分析,解决了“向何处去”的方向问题和“政策力度多大”的程度问题。该书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有机结合在一起,不是针对不同问题的结合,而是针对同一问题的结合。这样,既明确了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建设的“方向”,又明确了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建设的“程度”,从而可以避免“拍脑袋”决策的缺陷。当然,一部45万字的专著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瑕不掩瑜,因作者致力于每一个篇章均有学术创新,由此产生“亮点迭出,精彩纷呈”的局面。我十分愿意将该书推荐给海洋经济学、海洋管理学、海洋环境学、海洋法学的相关学者、公务员及研究生。

(作者系中国工程院院士、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名誉所长、海洋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及工程设计著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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