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生态治理研究所所长张永亮教授撰写的《强化监管科技应用,构建监管科技法律体系》在之江策公众号发布。该论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监管科技应用之规制体系构建研究”(20NDJC15Z)的阶段性成果。
该论文指出监管科技作为一种以技术改进监管的数字化监管手段,是防范金融科技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效能的利器,是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补齐监管短板的重点。然而,监管科技存在如下悬而未决的重大法律问题:技术管理法律规范缺失、金融数据法律规范匮乏、金融监管规则滞后、配套法律制度欠缺。因此,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管科技的应用现状与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与评判,通过设计合理的监管技术规范、金融数据规范、监管规范、配套法律规范,建立既包容技术创新又满足安全要求的监管科技应用方案,促进监管科技赋能监管流程智能化、信息处理高效化、风险防控科学化,提升金融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