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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亮教授受托起草的《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发布日期:2023-04-26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前,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陈真亮教授团队受托负责《条例》起草的立法研究工作。

2021年,杭州市人大、杭州市林水局联合相关单位成立《条例》起草和调研小组,并委托陈真亮教授团队开展《条例》(草案建议稿)起草的各项工作。近三年里,陈真亮教授带领团队参加立法调研组,立足杭州市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准立法先后赴杭州市各区、县(市)和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省市广泛调研和搜集资料,反复征求意见,不断论证打磨,于2022年9月提交《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课题研究成果推动《条例》列入杭州市人大立法计划,杭州市人大制定《条例》奠定基础,提供了重要参考2022年12月20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条例》2023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条例》

《条例》共5章33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湿地资源管理”、第三章湿地保护、利用与修复”、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宜居城市,促进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推进杭州创建国际湿地城市,高水平打造闻名世界、引领时代、最忆江南的湿地水城

《条例》起草研究工作,是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发挥智库功能,服务地方立法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链接:《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

http://www.hzrd.gov.cn/art/2023/4/18/art_1229690462_18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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