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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3项成果荣获浙江省第二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发布日期:2026-02-12    作者:     来源:     点击:

近日,浙江省第二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揭晓,我院共有3项优秀成果榜上有名。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沈满洪教授与浙江大学杜立民研究员、宁波大学胡求光教授等合作完成的成果《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政政策体系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谢慧明教授沈满洪教授合作完成的著作《跨界流域生态补偿的一般均衡分析及横向转移支付研究》以及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生态治理副所长莫张勤副教授行参与的成果《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课题研究》荣获优秀成果二等奖。

一、《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政政策体系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

该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税政策体系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19AZD004)的最终成果,以“免鉴定”成绩结项。项目累计发表学术论文33篇,其中CSSCI收录20篇、SSCI收录11篇,被《求是》转摘1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4篇,另刊发央媒理论文章10篇;成果要报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4件(含省委书记7次、省长3次),被采纳6件(中央采纳3件),充分彰显决策影响力。研究认为,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政政策需破解“三个供需不匹配”:政府政策供给拥挤与微观主体需求不足、科研生态创新成果与企业需求错位、生态产品供需脱节。据此提出纵向与横向一体化改革路径——纵向通过财政分权匹配环境事权,横向借助财税协同放大聚合效应,并基于政策绩效与创新维度设计“三补三税”(循环补贴、生态补偿、低碳补助及资源税、环境税、碳税)政策矩阵。学术贡献体现为三重突破:本源上,直面生态创新“双重外部性”,开辟绿色财政激励科技创生与直接促进绿色发展的双路径;机理上,矫正五级政府财政政策传递中的扭曲效应;制度上,推动央地纵向、区域横向及部门横向三重一体化。实践层面,立足长三角高度发达生产力,以财政政策一体化牵引生态创新与生态经济一体化,通过“政策矩阵”覆盖供给侧与需求侧,形成可复制的区域绿色发展典范与体系化绿色财政政策框架。

二、《跨界流域生态补偿的一般均衡分析及横向转移支付研究》

该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9AJY007)的最终成果。专著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中剥离出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基于产业联系构建城市间横向生态补偿关系,多学科交叉推进跨界流域生态补偿研究;基于水要素的流动性将环境动态随机一般均衡的单区域模型拓展为两区域模型,揭示出生态补偿及其与环境税等政策组合的宏观经济效应;区分了跨行政边界和跨流域边界,提出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生态产品价值相匹配、与其他环保政策相协调的横向流域生态补偿方案。同时,专著聚焦“流域的跨界问题”,为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新探索和新经验,为制定横向生态补偿方案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为探索和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新动力和新举措;聚焦“全国九大流域片”,廓清了行政和流域“双重边界”,助力大江大河流域城市间横向生态补偿方案的研制与完善;聚焦“皖浙地区新安江”,构建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料库和案例库,助力小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设计与完善。

三、《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课题研究》

该成果聚焦绿色低碳转型法制化,结合浙江实际,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条例研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的全方位变革,健全的法律体制是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有力保障。从目前工作推进来看,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存在一系列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如绿色低碳定义和边界范围亟待明确,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等制度创新亟待完善,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固碳增汇、市场化和科技创新等相关领域均存在一系列法律法规空白亟待补齐。该成果通过立法的制度化使各项政策更稳定和可预期,从规划保障、能源节约利用、低碳发展转型、制度创新、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进行法规规范,保障实现绿色新发展理念引领下的低碳转型。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重点表彰在理论创新、应用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科研成果。此次多项成果获奖,充分展现了我院教师的学术功底与研究活力,也为学院科研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的动能。未来,学院将持续深化“以科研促教学、以创新促发展”的工作导向,鼓励教师潜心治学、锐意探索,推出更多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学院、更好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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