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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亮教授应邀参加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的《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专家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5-05-15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5年5月16日,省司法厅在杭州组织召开《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专家咨询论证会。省司法厅副厅长亓述伟主持会议,省司法厅立法三处、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处(执法指导处)、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管理处、省人大法工委经济法规处、省人大环资委办公室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国家林草局华东调研规划院、浙江大学、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杭州西溪湿地公园管理局、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等有关专家参加此次立法论证会。与会的专家对条例草案修改前期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陈真亮教授应邀参加本次论证会。

陈真亮教授首先肯定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稿的立法亮点与特点,重点针对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明确湿地“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含义、占用省级重要湿地例外情况的地方立法权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红树林湿地保护制度、如何平衡好湿地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及居民权益维护的关系、山水林田湖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方面内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预期实施效果和可能的风险、备案审查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完善意见、法规草案条文修改建议。同时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和环境法体系化要求,就有待增加的制度和机制、草案条文中的文字规范和立法语言、立法技术的完善等,给出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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