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领导对《浙江社科要报》2022年第61期作出批示。
《海洋碳汇交易的浙江方案与对策建议》是我院海洋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胡求光教授等的研究成果。该文分析了我省将海洋碳汇作为碳汇的重要形式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的实践基础,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主要观点有:一是以对接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机制为目标,结合浙江实际,研究设计海洋碳汇交易机制,委托涉海科研单位开展相关方法学研究;二是编制海洋碳汇交易指南,制定统一的标准体系和评估体系,摸清家底,为海洋碳汇的经济价值核算奠定数据基础;三是探索设立省级专门的海洋碳汇交易平台及官方网站;加快推进滨海湿地和滩涂的固碳增汇,推进海洋碳汇项目建设;四是设立海洋碳汇发展专项基金,通过溢价等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公众积极参与海洋碳汇交易。
(宁波大学东海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