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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满洪教授的理论文章刊登在《浙江日报》上

发布日期:2024-08-05    作者:     来源:     点击:

8月5日,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兼首席专家沈满洪教授的理论文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背景和框架》刊登在《浙江日报》、“潮新闻”客户端上。

据悉,浙江省社科理论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近日在省委党校召开。会议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科联、浙江日报共同主办。会上,来自中央党校、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省委党校和省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进行了研究阐释与座谈交流。浙江日报今日摘登了包括沈满洪教授在内的10 位社科理论界代表的发言。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中国是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题中之义。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中国、本世纪中叶建成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必须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保障。

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现实背景

(一)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基础。我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已经基本建立,形成了世界上最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二)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方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正处于生态环境安全与生态环境审美并存、陆域环境保护与海洋环境保护并存、节能减污与减碳增汇并存、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并存的阶段。必须依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才能解决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三)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趋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而异。从制度生成过程看,存在由凭感觉“摸”到按逻辑“谋”的趋势;从制度刚性程度看,呈现出刚柔相济程度由“低”到“高”的趋势;从制度运行角度看,呈现出由上到下的“管”到平等主体的“治”的趋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要顺应这些趋势。

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框架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专门部署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并构建了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的框架体系。这一框架体系由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所构成。如果以造房子做比喻,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就是“地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就是“支柱”,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就是“栋梁”。由于《决定》阐述的是主要内容,人才、科技等保障机制没有涉及。完整的制度体系就是由基础体制、支柱制度、栋梁制度、保障机制所构成的。

(一)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是支撑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的基础性(法律、规划)、前提性(总量控制、产权界定)和实施性(监测监管、统筹协调)的体制安排。一是法律规划类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等。二是检测监管类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考核监督制度等。三是产权管理类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四是统筹协调类机制。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二)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具有从“人治”到“法治”、从“被动”到“主动”、从“单干”到“协同”、从“短效”到“长效”的转变一系列意义,可以解决多主体参与、多主体协同、多主体制衡、多主体协条等一系列问题。完整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包括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决定》重点阐述了三个体系:一是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等。二是生态环境规划体系。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等。三是生态环境政策体系。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等。

(三)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决定》系统阐述了绿色碳发展的生产机制和消费机制、财政机制和金融机制、总量控制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全面节约机制和循环利用机制、标准体系和标识体系、新能源开发利用机制和煤炭清洁利用机制等。大致上可以分成下列四类机制:一是绿色管制制度。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等。二是绿色财税制度。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三是生态产权制度。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四是绿色金融制度。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支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三、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鲜明特色

(一)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实施机制显著加强。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探索,我国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制度有了更加科学的认识,有条件构建起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由地基、支柱、栋梁等构成的框架结构的制度房子已经建设完成。同时,没有良好的实施机制,好制度也会落空。《决定》特别重视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等实施机制的建设。

(二)传统任务没有减轻,新型任务大大加强。《决定》对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转型等依然给以高度关注,同时特别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既重视节能减碳促进碳中和,又重视适应气候变化;既重视碳排放“双控”管制性制度建设,又重视碳市场等激励性制度建设。

(三)管制制度依然很强,激励制度更加重视。虽然《决定》中没有出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字样,但是,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生态红线、总量控制、环境标准等管制性制度在文本中占比很大。同时,越来是重视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权交易、价格政策等市场手段的应用。继改革排污费“费改税”后,又出现水资源费“费改税”。《决定》突出强调了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这为生态产权交易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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