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满洪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税政策体系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项目批准号19AZD004)以免鉴定的成绩顺利结题。该项目于2019年立项,在浙江农林大学、宁波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学者的共同努力下于日前按时结题。
该课题针对区域生态创新存在的成果研发供给者与成果使用需求者之间的供需不均衡、生态产品生产者与生态产品需求者之间的供需不均衡、促进生态创新的财政政策供给者与财税政策需求者之间的供需不均衡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观点和对策建议:区域生态创新中生态科技创新和生态制度创新的两个“双重外部性”,并据此揭示区域生态创新的传递机理;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政政策体系的构建需要考虑彼此关联的“三个供需匹配”问题,即财政政策的供需匹配、生态创新的供需匹配和生态产品的供需匹配;长三角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税政策一体化可以有纵向和横向两种改革路径;推进长三角地区生态创新的财政政策匹配性思路要建立在政策绩效维度和政策创新维度之上;基于财政政策的替代性和互补性关系提出了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区域财政政策设计中的优化选择和耦合强化思路;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税政策体系构建必须充分考虑上下级政策的协同、不同部门的政策协同、不同地区的政策协同等“三个协同性”;对于一个存在巨大区域差异的大国而言,推进生态创新的财政政策既要有“统一性”又要有“差异性”,对于长三角地区而言,推进生态创新的财政政策可以趋向“一体化”。
该成果在学术创新上有“三个注重”:一是问题的本源性,铲除长三角地区生态创新的源头性障碍;二是注重机理的传递性,矫正长三角地区生态创新健康方向的扭曲;三是注重制度的匹配性,明确长三角地区绿色财政政策优化的思路。该成果在政策创新上有“三个聚焦”:一是聚焦长三角,打造区域协调发展典范,推进我国长三角地区绿色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二是聚焦体系化,构建绿色财政政策体系,以制度体系的促进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的整体提升;三是聚焦实践性,通过长三角地区财政政策系统梳理,促进绿色财政政策的“废”“改”“立”“释”。
该课题的前期成果发表了28篇学术论文,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被CSSCI收录11篇,被SSCI收录10篇,被SCI收录11篇。对策建议被中央采纳1件,被全国人大采纳2件,被交通部采纳1件,被中央民盟采纳1件。成果要报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7件,其中,浙江省委书记肯定性批示3件,浙江省省长肯定性批示1件,浙江省政协主席肯定性批示1件。该成果的最终成果将以《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政政策体系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为名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