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批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成果采纳 >> 成果批示 >> 正文

陈真亮教授等撰写的成果获甘肃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发布日期:2023-04-26    作者:     来源:     点击:

4月21日,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陈真亮教授以及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首席专家沈满洪教授等撰写的《甘肃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被《绿色发展内参》第五期采用,并呈报甘肃省政府,得到甘肃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进入立法程序。

该成果是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首席专家沈满洪教授主持的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重大委托项目《甘肃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为保障条例草案的立法科学性,课题组赴甘肃省兰州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定西市、天水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等地广泛调研考察,合理借鉴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其他省(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经验,多次组织专题研讨会和专家座谈会,咨询相关部门和全国知名学者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形成的。

该成果的主要观点如下:一是率先制定《甘肃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条例》,分别具备四大方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议将其纳入2023年度省人大立法计划,并启动进一步的立法调查研究工作。二是率先制定《甘肃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条例》,可以助力甘肃省成为全国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先行区、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样板区,为西北区域乃至全国提供专门立法的“甘肃样本”。三是率先开展专门立法条件已成熟,有助于美丽甘肃、法治甘肃和更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宜商环境建设,建议加速省人大专门立法步伐,设区市(州)可以“先行先行”和创制性立法,形成省、市(州)良性互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法治“甘肃模式”。四是其他省市至今尚未颁布实施省级、设区市层面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条例。相较而言,本草案建议稿在全国范围内属于形成时间最早的,可以助力绿水青山成为甘肃核心竞争力。

上一条:蔡碧凡副教授等撰写的调研报告获开化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下一条:徐达副教授等撰写的咨政要报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