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首席专家吴伟光教授、碳中和研究院顾光同副教授与经济管理学院祝雅璐联合撰写的论文《中国试点碳市场有效性的决定因素》在《资源科学》(人文社科A类,2021年复合影响因子4.798)2021年第10期(第43卷)发表,吴伟光教授为第一作者,顾光同副教授为通讯作者。
该文认为,温室气体大量排放引起的全球变暖受到广泛关注,中国政府试图通过发展碳市场以缓解气候变化问题和实现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碳市场的有效性不仅对于能否实现减排目标、有效降低减排成本有重要影响,而且对我国统一碳市场的建立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目前全国统一碳市场正处于政策设计、基础建设和模拟运行阶段,由于碳交易是人为创设的市场,配额分配、惩罚、可抵消等政策制度对其有效性的影响值得深入分析。基于我国7省市试点碳市场碳交易历史数据,首先构造指标体系,对试点碳市场有效性进行测度;然后建立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定量估计了政策制度因素差异对市场有效性的影响,旨在为优化我国统一碳市场政策制度、从而提高碳市场有效性提供依据。
研究表明:(1)2014—2018年,我国7省市试点碳市场有效性峰值在一年之中二、三季度出现。各试点碳市场有效性相差较大,其中,湖北碳市场有效性最高,而天津、重庆碳市场有效性较低;(2)相较于需求状况而言,目前碳市场的供给状况对碳市场有效性的影响更大。从需求角度来看,控排企业数量、惩罚力度对有效性的影响较大;从供给角度来看,配额总量的影响作用较大;(3)宏观经济产业结构对碳市场有效性影响明显,尤其是三产比重;(4)地区可再生能源占比对碳市场有效性具有正面影响。基于上述研究结论,重点提出目前应重点完善配额发放模式、惩罚机制和逐步增加控排企业数量,以提高碳市场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