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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亮教授团队起草的《温州市湿地保护办法》获温州市政府审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3-06-25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3523温州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湿地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81日起施行。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陈真亮教授团队接受委托负责办法立法研究和草案起草工作。

 

《办法》共27条,不分章节,体现十大特色亮点,着重细化上位法有关规定重点规范一般湿地保护,并为今后地方条例更高层阶立法试点探路和积累经验。《办法》规定了湿地管理体制、湿地统筹协调机制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湿地保护项目和资金统筹制度、湿地保护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制度、湿地保护规划制度、一般湿地名录制度、一般湿地重点管理和动态管理制度、湿地保护标志制度、近海与海岸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制度、小微湿地保护制度、湿地生态用水补水机制、农药化肥管控制度、红树林保护制度、湿地生态修复制度、湿地监测体系建设制度、湿地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构建起适合温州市实际的湿地保护机制和制度体系。

据了解,2022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联合相关单位成立《办法立法专班,委托陈真亮教授团队开展《办法立法研究工作近两年来陈真亮教授课题组团队和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一起,先后赴温州市瑞安龙港市、乐清平阳县等县(市区)和主管部门,以及重庆市梁平、江苏省常熟市等地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办法的立法研究和颁布实施,是生态文明研究院发挥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功能,服务地方立法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链接:《温州市湿地保护办法》

https://www.wenzhou.gov.cn/art/2023/6/21/art_1229116916_2025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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