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环境立法质量,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于9月29日下午在杭州市民中心举行《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章建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春强、市人大办公厅二级巡视员吴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吴华军,以及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人大代表、特邀专家共2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生态治理研究所所长陈真亮教授应邀参会。
会议首先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分别汇报《条例》草案的制度框架设计情况、审查及征求意见情况。随后,与会专家和代表们从不同角度提出立法完善意见和建议。会议研讨充分热烈,大家各抒己见,积极为提高《条例》立法质量建言献策。陈真亮教授充分肯定了《条例》草案的立法亮点与特色,分别从《条例》的立法指导思想、生态文明之都的内涵外延、环境权等重要标志性概念及其内在逻辑、生态文明之都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有待增加的制度和机制、具体条文中的文字规范和语词的完善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完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春强指出,该《条例》于今天上午由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已经进入市人大牵头主导修改完善环节;强调这部地方性法规与其立法有所区别,涵盖方面广泛,四位特邀专家和人大代表们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完善意见;并明确下一步立法工作任务,梳理好《条例》的立法逻辑和制度体系框架,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集思广益,努力提高《条例》立法质量。
陈真亮教授指导的四位法学专业研究生也旁听了此次专家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