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级人才、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兼首席专家沈满洪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19AZD004)《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税政策体系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的最终成果以《推进区域生态创新的财政政策体系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为书名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于2023年4月正式出版。该书是建立在正式发表中英文28篇学术论文、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9份成果要报的基础上正式出版的。
该书是协同创新的结晶。总字数51.6万的专著由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沈满洪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杜立民教授、宁波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胡求光教授、宁波大学商学院副院长谢慧明教授、宁波大学商学院余杨教授、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信息部部长李玉文副教授等近30位学者合作完成。在“提纲起草——实地调研——初稿撰写——审读修改——研讨后再修改——统稿定稿——送审鉴定——出版审校”的全过程中,充分展现了课题组成员的协作精神和攻关精神。
该书的主要创新点有:一是注重问题的本源性,铲除阻碍长三角地区生态创新的源头性障碍。生态创新存在“双重外部性”,基于此提出以绿色财政政策激励绿色科技创新进而推动绿色发展、以绿色财政政策直接促进绿色发展的“两条路径”。二是注重机理的传递性,矫正偏离长三角地区生态创新健康方向的扭曲。公共治理体系的缺失会导致财政政策的扭曲,财政政策的扭曲会导致生态创新的不足,生态创新的不足会导致绿色发展的受阻,因此,需要从决定财政政策的公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角度入手,矫正偏离生态创新的各种扭曲。三是注重制度的匹配性,明确长三角地区绿色财政政策优化的基本思路。长三角地区财政政策存在多重不匹配性:财政政策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不匹配,财政政策的不同省市之间的不匹配,财政政策的央地之间的不匹配。由此导致区域生态创新的需求与供给的不匹配,生态产品的需求与供给的不匹配。正因为这样,绿色财政政策既要推进央地之间的纵向一体化,又要推进区域之间的横向一体化,还要推进部门之间的横向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