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兼首席专家沈满洪教授就新安江流域跨界生态补偿接受《人民网》采访。
2012年,在财政部、原环保局指导下,浙皖两省在新安江启动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建立补偿标准体系。近日,这一场两省间的“水质对赌”迎来新升级。6月5日,浙皖两省人民政府在安徽合肥签署《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标志着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提档升级。随着“赌局”的加码,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迎来“升级版”。相较于前三轮试点,此次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在补偿标准、补偿理念、补偿方式、补偿范围等方面均实现了提档升级。
沈满洪教授认为,升级后的2.0版的“新安江模式”具备三个效应:一是从生态保护补偿上升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二是从生态保护补偿上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是从生态保护补偿上升到上下游绿色共富。
沈满洪教授指出新安江流域跨界生态补偿不仅具有生态保护意义,而且具有上下游协同发展的经济意义以及共同富裕的社会意义。这是新安江流域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秘钥。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从试点到试验区建设,如今,奔腾不息的新安江已成为全国流域生态文明治理样板,以及浙皖两省绿水生金的“富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