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研究员童航博士此前在2023年10月份向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员会呈报的社情民意信息《关于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建议》研究报告,获得社省委采纳。
研究报告简述
该研究报告梳理了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存在立法层级低、内容结构形式多样、认定标准未达成普遍共识等问题,对此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立法上采“具体列举+兜底条款”模式;二是认定标准上应区分为基于集体财产基础上的原生性成员资格认定和基于实质贡献基础上的自治性成员资格认定;三是应明确区分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三类成员的范围;四是对诸如“外嫁女”“入赘婿”“农转非”“回乡退养人员”等特殊群体成员资格认定在立法上应采“权利确认+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考虑社会保障标准。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处于审议阶段,该研究报告同时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10条等条文的修改提出了具体建议,以期全面保护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助推乡村振兴。
作者简介
童航,男,1987年4月生,博士,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学科讲师,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碳中和研究院兼职研究人员。兼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浙江省法学会山区经济法治研究会秘书长。长期从事土地法、合同法、生态法制与政策等方面的科研和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