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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亮教授支撑起草的《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获市人大通过

发布日期:2024-06-27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年6月26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立项起草研究到正式通过前后历时5年。2019年4月,临安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天目山管理局、浙江农林大学联合成立《条例》双组长制的立法工作专班,并委托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陈真亮教授团队开展《条例》起草研究工作。

五年来,课题组和立法工作专班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准立法,深入开展省内外立法调研,多次赴省市一级的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厅、财政、人大、司法等单位调研,多次召开部门座谈会、专题研讨会,广泛征求专家学者、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天目山管理局、科研机构、保护区原住居民等各方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反复修改完善。陈真亮教授团队的立法研究成果有力支撑推动《条例》列入2020、2021、2022、2023年市人大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和2024年度市人大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条例》共7章37条,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分区”、第三章“资源保护”、第四章“发展利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条例》是杭州市首次为“一座山”“一个保护区”进行一区一条例的专门立法,也是专门针对临安区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正式通过,是陈真亮教授发挥其作为省级智库专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司法厅行政立法专家的作用,继《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之后服务杭州市人大立法的又一个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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