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生态治理研究所所长陈真亮教授应邀为浙江大学—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示范培训班做题为《强化环境法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题授课。该培训班在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举办,为期半个月。
陈真亮教授首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宪法和法律法规中的环境、资源、生态等核心范畴、环境基本国策、党和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义务等切入,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进行法治视角解读。然后,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历史以及相应的党规国法体系,并根据不同的法律观进行类型和代际划分,总结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历史发展、纵向与横向体系、立改废释纂和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法治成就,以及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最新情况;剖析了新时代国家和地方层面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最后,陈真亮教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等最新规定,提出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新时代如何完善地方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如何提高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